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酷夏狂歡—紅包雨活動即將開啟,請做好搶紅包準備!根據(jù)《試點高校網(wǎng)絡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2018年考試工作計劃》文件要求,從2018年起全國統(tǒng)考工作有三項重大調整,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通知中紅色字體部分:
?一、考試計劃安排
1.考試、報名、異地報考時間
考試時間: 2018年12月15-18日,每門課程考試時間90分鐘。
報名繳費時間: 從2018年10月23日9:00開始,到本次統(tǒng)考全國可報考總名額(617000科次)約滿為止,系統(tǒng)將自動結束本次報考。
異地報考上報時間:2018年9月4日-2018年10月17日,操作辦法詳見第二點第3條。
報名網(wǎng)站(網(wǎng)址):http://www.cdce.cn。
按國家對網(wǎng)絡統(tǒng)考預算制管理的要求,2018年12月統(tǒng)考的報考總名額為:617000科次。因報考總名額限制,為畢業(yè)季考生的報考權益,本次報考從2018年10月23日上午9:00 至 2018年10月26日上午9:00(即三天時間內),只允許入學日期為201703(含)前專升本層次的考生和入學日期為201503(含)前高起本層次的考生進行報考。2018年10月26日9:00開始,符合報考條件的任何考生均可報考。
2.考試科目
大學英語(B)、計算機應用基礎。
3.考試對象
在學籍有效期內,符合統(tǒng)考條件的本科學生在入學滿一年后方可進行報考,即201709(含)前入學的學生可參加本次統(tǒng)考。在統(tǒng)考安排的時間和公布的考點進行預約考試。(紅色字體解讀如下:201803批次的新生可參加2019年4月份統(tǒng)考(通常1月底到2月初開始考試報名, 具體以計劃為準),201809批次的新生可參加2019年9月份統(tǒng)考(通常6月份開始考試報名, 具體以計劃為準))
4.考試方式及違紀處罰措施
考試方式:全部實行網(wǎng)上閉卷機考。
為有效利用考試資源,從2018年開始,對報考統(tǒng)考后有缺考行為的考生,缺考科目的報考次數(shù)將限定為3次(不含本次缺考,但含以后的缺考)。(紅色字體解讀如下:報考后未參加考試,即缺考就被認定為棄考。報考成功,無論何種原因未參加考試的都認定為棄考。從2018年4月統(tǒng)考開始,所有考生只要一次棄考,棄考科目就只能再有3次報考機會(含以后的棄考)。只限定在棄考科目的考試次數(shù)。報考單位代替學生報考時要慎重考慮,應充分反應考生個人意愿。否則造成違反考生本人意愿的棄考由報考單位承擔責任。同一批次報考多科目,其中一科被按作弊處理,考生放棄其它科目考試,不按棄考處理。作弊當批次所有統(tǒng)考科目成績無效,暫停考生所有需統(tǒng)考科目兩次報考資格。)
在各次約考時間內,報考將限定人數(shù),按先約先考、約滿為止的原則報考繳費, 如報考總名額約滿,將提前結束各次報考時間。(紅色字體解讀如下:從2018年4月統(tǒng)考開始,按全國報考計劃,總科次報滿即關閉報考系統(tǒng),假如全國報考總量在報名結束前10天就滿額,則全國統(tǒng)考報名提前截止,請考生們務必抓緊報名,報名時間可能會提前截止。)
《試點高校網(wǎng)絡分公共基礎課統(tǒng)一考試試點工作管理辦法》(網(wǎng)考委[2005]01號)文件的第七章“考試違紀處理”之第三十七條規(guī)定“有考試違紀行為的考生,其相關科目的考試成績無效;有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,當次考試全部科目成績無效,并視情節(jié)嚴重情況給予停考1-3年的處理;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者,取消統(tǒng)考資格。”
凡統(tǒng)考有違紀作弊的,一律取消申請學位的資格。請學習中心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宣傳,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。
5.考試收費
根據(jù)“發(fā)改價格[2010]955號”文件規(guī)定向考生收取考試費。收費標準:35元/人/科。
二、注意事項
1. 考生應準確選擇考試科目,特別是《大學英語B》,考生須注意不能誤選成《大學英語A》或《大學英語C》。
2. 考生須通過“考生個人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”在網(wǎng)上一次性完成報考與繳費??忌s考占位后必須在30分鐘內完成繳費。即從考生個人選擇報考輪次開始到報考繳費成功必須在30分鐘內完成。
3. 考生個人如因出差、工作調動、搬家等特殊原因,可以申請跨省異地考試,具體流程如下:
(1)考生在規(guī)定日期內告知學習中心預計報考的考點名稱和異地報考的原因。id=845
(2)學習中心應嚴格審核學生異地報考理由是否真實,對于存在不合理的異地報考情況,應取消其異地報考資格。學習中心應于2018年10月17日前將確實需要在異地報考的考生信息通過【綜合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】-【考試管理】-【統(tǒng)考異地報考管理】提交,過期不予補報。
(3)教務部對學習中心上報的異地報考名單進行審核,對于異常的報考數(shù)據(jù),特別是存在替考嫌疑的數(shù)據(jù),一律不予通過,并取消學生再次申請異地報考的資格。
(4)統(tǒng)考報名開始后,申請異地報考的考生需按正常報考流程,自行完成統(tǒng)考的報名繳費工作。